呵护生命,人类的责任
春节前,朋友给我家送来许多盆花,有月季、腊梅、蝴蝶兰、水仙、碧桃等等,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。我家客厅由此春意盎然,充满生机。
在满屋的盆花中,最抢眼的是腊月二十四进家的那盆蝴蝶兰。刚搬进客厅,她一下子就“鹤立鸡群”了。它的个头高,八根二尺来长的细茎,直挺挺地竖着;花根周围是一丛丛芭蕉似的绿色叶片,一直延伸到盆外;一簇簇紫色的花群集枝头,酷似上百只张开美丽翅膀的蝴蝶;盆周围凸出“富贵平安”四个金色的大字。蝴蝶兰固然投有牡丹那样“富贵”,但它的美丽,却是足以为人们保“平安”的。
我不是育花人,缺乏养花的知识,也没有古人那样的“化作春泥更护花”的情怀,只是出于对这盆蝴蝶兰的敬畏和对生命的珍爱,希望它在我家多待一些时日,花能开得更茂盛些,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温馨。于是,我从网上了解了一些培育蝴蝶兰的方法,并坚持每天为花浇水、施肥、培土,把它搬出去晒太阳……心中还祈祷它平安,快快生长。
出乎意外,不知怎地,过了正月初五,蝴蝶兰却一天一天变得怠倦起来。有些叶子开始卷曲,花瓣开始褪色,一对对“蝴蝶”开始垂下头,尽管它还想奋力地昂起,却怎么也抬不起来。我感到失意和慌张。
到了初十,蝴蝶兰的病更重了。我请教花工,他告诉我,养花还有许多复杂的要求,我并没有真正掌握养花的方法,特别是蝴蝶兰的生长特点和规律,比如:蝴蝶兰需要阳光,但冬天不能多晒太阳,我却天天把它搬出去;蝴蝶兰需要水分,但冬天又不宜多浇水,我却让它喝足水;蝴蝶兰生长的适宜温度是13摄氏度以上,而我家客厅的温度却在10摄氏度以下。我这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“花盲”。唉,美丽可爱的蝴蝶兰,你的生命将要毁在我的手里。我问心有愧,自责无能。
“其实,花枯萎的责任不全在你。”花工安慰我说。他告诉我,有的“花商”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,把本需要培育两年以上的蝴蝶兰提前一年多上市,匆匆“嫁”出去。为吸引人们观赏,赢得赏花人的欢心,“花商”还不惜为蝴蝶兰“动手术”,
精心“装潢”一番。蝴蝶兰的茎本来是自然地向四周铺展生长的,“花商”却硬要它“站”起来,把每根枝条都固定在一根细而长的铁丝上,并且用几十个小铁夹把枝条和铁丝咬在一起。为了让花更漂亮,又在枝头、根部、盆边设计了各式各样的造型,镶上亮晶晶的“小钻石”。蝴蝶兰就这样被五花大绑,伤痕斑斑,无法动弹了。
正月十五,元宵佳节到了,正是赏花的'好日子,大家本来都希望看到赏心悦目的蝴蝶兰花,然而我们失望了。蝴蝶兰花瓣纷纷凋谢,落在了地板上。枝条弯到了50度,花茎上满是夹痕,叶子有的已经枯萎,真是“无可奈何花落去”了。“花盲”的无知,“花商”的功利,显然是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。由此,我联想到初中语文课本中读到的两个故事。舒乙在《都市精灵》中写到的鸟类所遭遇的命运:在有的大城市,鸟类几近灭绝。季羡林在《幽径悲剧》中描写的古藤萝的下场:被愚氓处以腰斩。这与蝴蝶兰的境遇何等相似啊!
人类有观赏大自然的需要,也应当有改造大自然的权利,但不能以牺牲和蹂躏动植物的生命为代价,更不能不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。值得注意的是,现在社会上一些人和个别单位,违反国家关于善待动植物的规定,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,野蛮地改变生物生长的自然生态、扼杀无辜,几乎已成为当今某些人的“时尚”。这是我们无法容忍的。
为了人类和自然的和谐,为了人与动植物的和平共处,我要大声呼吁:“呵护生命,人类的责任!”